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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须知

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展示台州监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尊重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建设成果,提高台州公安监所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赢得社会公众对公安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台州市九个看守所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逐步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在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开通了参观开放监管场所网上预约申请系统,您在任何一台具有互联网功能的电脑上,进入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按照页面表格要求,如实地填写个人(单位、社会团体等)信息,均可进行预约申请,经过必要的审核、批准和预约,可选择参观相应的开放监所。感谢您对公安监管工作的关注、支持。

(一)申请受理对象:1、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等;2、新闻媒体包括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媒体记者;3、行政机关、学校、工青妇、律师协会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4、被监管人员家属、亲友;

(二)不予受理申请的人员:1、非中国籍公民;2、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学校组织除外);3、患有严重疾病或精神病患者;4、处于假释、缓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人员;5、其他不宜参观的人员。

(三)监所开放日

1、实行全面对社会开放的监管场所每季度集中安排一次开放日活动。个人申请的一律安排在开放日进行。单位申请的,可由受理的监管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行有限对社会开放的监管场所,原则上只对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开放,单位有组织的申请,可由受理的监管场所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许。安排的具体日期或不予许可的理由由接待受理监管场所在受理回复时告知。

2、开放监所每次接待参观者人数为10至50人,申请人数不足10人或超过50人的依据申请日期先后顺延至下次开放日。

3、单位有组织的申请参观监管场所,还应在预约同意后,提前10天办理书面申请手续。请在本页面下载申请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受理的监管场所。

4、“参观台州市法纪教育基地暨台州市看守所安全责任状下载”(参观台州市法纪教育基地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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