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过研究决定,拟申报不顾个人安危勇斗歹徒的彭勇为“台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现将彭勇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共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天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65-83967033 13968592218)。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 彭勇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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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公安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