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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聚会提前,竟偷围巾应急

发布时间:2017-12-14 浏览数:995

1210晚,天台县公安局白鹤派出所接到女装店主杨某报警:逮住一个偷围巾的女子。

民警迅速赶了过去,在事发的女装店里,一名女子被众人围在那里。店主杨某提着一条大红围巾告诉民警,女子将这条围巾缠在大衣内出门时被当场发现。

女子叫陈某,35岁,未婚。陈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一直掉眼泪,懊悔自己糊涂。

陈某告诉民警,3天前自己在天猫商城买过同样颜色和款式的围巾,按正常的物流速度应该后天就能寄到手里,准备后天晚上去赴一个朋友的聚会,自己35岁了,还没有处上对象,朋友有心在聚会上让自己多交个朋友,促成自己的姻缘,所以特地从网上买了红围巾图个喜庆。没想到的是,朋友下午来电话称,聚会提前一天举办,这样一来,网购的围巾就来不及用上了。

面对聚会的提前,陈某来到镇上的女装店想买条红围巾应急,可一看价格,竟然比网上高出100多元,这让收入不高的陈某犹豫了。徘徊多时,陈某心中起了坏念头,见店主忙于招徕别的顾客,她就将这条围巾塞在衣服里,装作试衣服走进试衣间,将围巾缠绕在衣内,出来后称衣服不合适,准备离去。就在陈某快走出店门时,杨某冲了过来,陈某的小把戏暴露无遗。

杨某表示,自己店内经常会失窃一些小配饰,所以就多留了个心眼。陈某将围巾带进试衣间她是看到的,本以为陈某是试衣服和围巾,当陈某没有戴着围巾出来,她就知道陈某动机不纯。

原来计划好的聚会,因一贪念搞成这样,陈某非常痛心。陈某坦言,如果不是朋友聚会提前,不会去买围巾的,也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希望民警对自己的处理能够轻一些,以后肯定会吸取教训的。

1211,陈某被天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