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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籍“善心汇”会员现身说法——“害人害己,我后悔死了,没法面对亲朋好友”

 

近段时间以来,“善心汇”涉嫌特大传销案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近日,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了相关情况,部分宁波籍“善心汇”会员也现身说法,向广大市民群众揭露“善心汇”“假扶贫真敛财”的真相。

  办案民警介绍,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打着行“善”的旗号,干着违法行“恶”的勾当,他们编织的“共富神话”其实是一个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来瞒天过海的“庞氏骗局”。

  据公安部通报,从20165月开始,张天明等人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网络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方式大肆发展会员,一年时间裹挟群众逾500万人,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慈善”是个幌子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的张某甲和张某乙,都是50多岁的农村妇女,两人是邻近村庄的老熟人。“是张某乙介绍我做这个,说这个东西很好的,是帮助穷人的,同时自己也可以改善一下生活。她把我拉进微信群里,了解了1个多月后,去年1214日,我注册加入了,成为‘善心汇’的会员。之后,他们让我去别的群里宣传,让我去分享,说分享得好也能赚点钱。”张某甲痛心疾首地说, “原来这是传销啊,刚开始人家这么说,我还要和人家争论,说这是行善,帮助别人的。现在想起来,懊悔都来不及。”

  而张某乙之前也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慈善,“有时候,那些有困难的人,比如残疾人、生病的人要加入的话,我都帮他们垫付注册费的,我以为这是在行善。”她说,“后来我才知道,这‘善心汇’根本不是什么‘慈善团队’,而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

  张某乙回忆,她是去年11月注册成为会员的。今年春节后,她得知,如果发展来的会员多,就能赚钱。张某乙的儿媳妇一直反对她做这个,但张某乙之前从未理会,还觉得自己善也行了、钱也赚了。如今身陷囹圄的她感叹道:“后来我才知道,我赚的钱其实就是下家的钱。这真是害人害己,我后悔死了!我想告诉大家,那些已经加入‘善心汇’的人千万要迷途知返,还没有加入的人不要再上当受骗了!”

  鼓吹“共富神话”

  “善心汇”鼓吹“共富神话”,说会员只要按一定标准投资,就可以很快收回本金,并获取高额回报。会员如果不断发展下线,随着会员层级提高,还有额外的源源不断的获利。

  潘某和章某都是40岁左右的已婚男人,都来自宁海城关,也都没有固定职业。

  据潘某说,今年3月,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妻子加入了“善心汇”,而后他也参与其中了。据拉潘某老婆入会的人说,只要打3000元钱进去,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连本带利收回3900元。潘某一算,觉得有利可图,就投了钱。一开始,潘某确实能够按照宣传的那样收回钱,便信以为真,还鼓动其他7名亲戚朋友加入。结果,今年5月后,“善心汇”就停止向他们汇钱了,潘某不但自己上当受骗,还殃及了亲朋好友。“我真是没法面对亲朋好友了。”潘某悔恨不已。

  相比潘某,章某加入“善心汇”的时间更早,受到的荼毒更深。去年10月,有朋友通过微信发给他一个二维码,推荐他注册成为“善心汇”的会员。尝到了一点甜头后,章某又拉上老婆、姐姐还有一个朋友一起做,他们再发展下线,他则从中获益。

  章某说,他加入得比较早,他也知道自己赚的都是后来加入的会员的钱。他把这比喻成击鼓传花,“后面的人给前面的人发钱,如果后面没人进来,前面的人就没得赚了。这就是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骗局,越是后加入的就被骗得越惨。”

  “传销最主要的特征是,组织需要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来盈利,这些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善心汇’虽然描绘的都是很美好的画面,但它本质上仍是个传销组织。”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