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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临海:开车发微信 害人又害己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数:1809

本报讯 (记者胡慧红 通讯员金林伟)近日,在江南街道汇丰南路铁马公司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调查,当时肇事司机边开车边用手机跟朋友聊微信,没有注意道路上动态而导致车祸发生,致人受伤。

11月3日晚,王某驾驶小型客车,从大洋街道驶往尤溪镇方向。途经事故路段,王某边开车边跟朋友用手机聊微信,没有注意到道路前方施工设障,临近时发现马上避让,结果与车前方同方向王女士骑行的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王女士受伤及车辆损坏。回忆起事故发生瞬间的情形,王某至今惊魂未定。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安全、文明驾驶,杜绝驾车途中接打电话、玩手机,以免分心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已。